近日,西安市曲江6號小區業主楊先生將價值200多萬元的豪車停放于小區地下車庫內,4個車門莫名出現8道劃痕,修車花了6000多元。楊先生認為,車位是自己購買的,他每個月向小區物業繳納150元的車位服務費,愛車被劃傷,物業應該承擔責任。而物業公司則認為,他們已經履行了義務,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昨日,華商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律師、物業、市民,不妨聽聽大家的看法。
業主:
既然交了費物業就應承擔一定責任
昨日上午,楊先生向華商報反映,他購買了小區地下車庫內的兩個車位,每個月向小區物業繳納150元/個的車位服務費,6月14日他到車庫取車時,發現自己的愛車被劃傷,修車得6000余元,楊先生隨后報警!凹热晃医涣塑囄环⻊召M,車被劃傷,物業就應該承擔責任!睏钕壬f,車被劃傷后,他第一時間向物業工作人員反映,因車庫內的攝像頭沒有覆蓋該停車位,無法查明誰對車下的毒手。而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堅持認為,物業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其依據是物業公司和業主事先簽訂的《車輛停放服務協議》。
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查看了該協議,其中有一條約定是:“在停車場內如乙方車輛發生被劃等損壞現象,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調查事實真相并督促責任方給予乙方合理的解決方案!睏钕壬f,物業公司就是依據此條款,堅持認為自己不承擔任何責任。
物業:
車位服務費≠保管費 物業不應承擔責任
昨日下午,該小區物業公司車庫主管宋先生說,業主繳納的每月150元,是“車位服務費”,不是保管費。物業公司是服務單位,他們在車庫內安裝攝像頭、安排人員巡邏值守等,車主車輛被劃傷后,他們積極配合業主做好善后工作,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已經盡到了物業該盡的義務,因此他們不應承擔責任。
市民:
若物業不承擔責任業主交費有啥意義
市民黃先生是西安城南一小區的業主,他表示:“車在車庫內被劃,如果物業不承擔任何責任,業主交車位費還有啥意義?”
市民劉女士明確表示,車在車庫內被劃,物業必須承擔責任!叭绻粍潅飿I沒責任,還不如把車停在小區外面,還省了車位費!”
其他物業:
物業履行了安全管理義務就不承擔責任
西安城北一家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認為,業主愛車在車庫內被劃傷,在沒有找到責任人的情況下,物業的義務就是協助車主報警、調查。物業公司履行了在車庫內安裝攝像頭、安排工作人員巡查等安全管理義務,就不承擔責任。